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邵贤南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债务人失踪了如何维权?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7-01-04 11:54)    点击:412

债务人失踪了如何维权?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

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由此可见,债务人失踪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债务人所欠债务可以由他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给予偿还。当然,债权人必须在经过法定的程序之后,才能实现债权主张。首先,要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已超过2年的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通过法院查明失踪人的财产,并确定财产代管人。最后,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由代管人从失踪人(债务人)的财产中支付还款。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邵贤南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拆迁安置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邵贤南律师,邵贤南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邵贤南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607089364,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邵贤南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昌律师 | 南昌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邵贤南律师主页,您是第3619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