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为什么要选择管辖法院?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7-01-20 11:57) 点击:392 |
交通事故纠纷为什么要选择管辖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如前所述,交通事故案件受诉地具有可选择性――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则选择管辖法院带来地域的差别,将直接导致赔偿标准的差别。因为,多项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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