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邵贤南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起诉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7-02-08 14:07)    点击:159

    根据《若干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提示:

  1、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2、民间借贷纠纷的起诉和审理和一般民事纠纷没有什么区别。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邵贤南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拆迁安置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邵贤南律师,邵贤南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邵贤南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607089364,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邵贤南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昌律师 | 南昌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邵贤南律师主页,您是第36614位访客